加入日期: | 201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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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8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玉龙**水利枢纽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局和**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局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玉龙**水利枢纽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资本。本项目实施方案已得到**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公署和**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批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生 |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利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局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新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资本。本项目实施方案已得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批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局委托和田地区水利局作为一致行动人负责社会资本的招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利局
1.2 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招标
1.3 项目概况:
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河支流玉龙喀什河中游河段上,坝址位于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的喀什塔什乡境内,工程区距和田市约95km,距下游已建的达克曲克水电站约30km,距已建的玉龙喀什河渠首约60km。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新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230.5米)、溢洪洞、泄洪洞、放空冲沙洞、引水发电系统、电站厂房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2170m,水库总库容5.36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5.14亿kWh。工程施工总工期为96个月。项目估算总投资787877.7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定额补助523820万元,其余资金264057.70万元由社会资本、项目公司筹集。
1.4 项目招标内容:
(1)特许经营范围: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2)特许经营期:建设期8年,运营期不超过50年。
(3)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4)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5)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项目公司通过发电收入和灌溉供水收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利无偿、完好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1.5项目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不超过58年,其中建设期8年,运营期不超过50年。
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近三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2 专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综合资质甲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
2.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一项国内混凝土面板堆石坝(高坝)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2)投标人具有一项国内中型及以上水电站勘察设计业绩。
(3)投标人2010年1月1日后,具有一项国内混凝土面板堆石坝(高坝)工程施工业绩。
(4)投标人2010年1月1日后,具有一项国内中型及以上水电站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具有一项国内中型及以上水电站投资并运营业绩。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2.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且在本单位注册;
3)安全资格证书(水安B证),且在继续教育有效期内;
4)15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5)担任过国内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职务;
6)承担本项目后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2)项目设计负责人***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15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作经历;
3)担任过国内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勘测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设总职务。
(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15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3)担任过国内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2.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5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2.1、2.2(1)条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承诺对此予以认可;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9年10月14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www.xjslt.gov.cn)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8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利局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北路171号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座1704室
联系人***
邮 箱:yuanjunping@ktrue.com
2019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