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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65541] 双环公司变换触媒一批价质评判项目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09 标签: 湖北省招标 
招标编号:65541
加入日期:2019.10.09
招标业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双环公司)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第一章 价质评判采购公告 **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变换触媒一批”项目进行价质评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shgs-jz-xj-********-** *、项目名称:变换触媒一批 *、项目内容: 。(详见第三章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价质评判采购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变换触媒一批”项目进行价质评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hgs-jz-xj-20191009-01
2、项目名称:变换触媒一批
3、项目内容:                   。(详见第三章采购技术参数及需求)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是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里的合格供应商。
2、未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目录。
3、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无异常情况。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三、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 10月 09日至 2019年10月15日9时30分止。
2、价质评判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双环公司开标室 。要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领取价质评判采购文件;或在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yhztbzx.com)下载。
四、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9时 30分。
2、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到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逾期送达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价值评判会,否则价质评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价质评判时间和地点
1、价质评判时间:2019年  10 月15 日  9  时  30  分
2、价质评判地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体:   招采平台 http://www.yhztbzx.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座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章 价质评判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列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双环公司变换触媒一批竞价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名    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座机电话:***
联 系 人***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是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里的合格供应商。
2、未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目录。
3、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无异常情况。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4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5
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
6
样品提供的规定
□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不要求提供
7
信息公告媒体
招采平台
8
递交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
价质评判时间、地点
价质评判时间:2019年10月15日9:30
价质评判地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开标室
10
价质评判小组的组建
价质评判小组由采购人组建立,不少于3人。
11
价质评判保证金
1、保证金 28000元
2、保证金交款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应城化工分理处
开户行账号:42001688808050000170
12
价质评判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13
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 两份; 其他:电子文件壹份(U盘)。
14
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其他
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准时参与现场开标会议

 一、总则
1、采购方式及定义
本次采购采用价质评判方式,本价质评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价质评判公告中所述项目。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价质评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2满足价质评判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本次价质评判相关文件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价质评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价质评判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价质评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主动获取本价质评判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价质评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价质评判采购文件
6、价质评判采购文件构成
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价质评判公告
(2)价质评判须知
(3)项目要求
(4)价质评判程序、报价及评分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7、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任何要求对价质评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价质评判疑问,要求采购人对价质评判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价质评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指定公示网站上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当价质评判采购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4自价质评判采购文件发布至正式进行价质评判前,供应商除就价质评判采购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或任何其他目的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参与资格。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8、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8.1供应商应当按照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价质评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8.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8.5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8.6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具体见“第六章价质评判采购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目录”
10、价质评判保证金
10.1 本项目价质评判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价质评判保证金应在价质评判有效期内有效。
10.2供应商应在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帐号中显示的到帐时间为准。
10.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价质评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其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无效。
10.4递交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价质评判响应文件中附价质评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10.5未成交的价质评判供应商,其保证金按照来款渠道原额原路退还。
10.6成交供应商的价质评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后,采购人按照来款渠道原额原路退还。
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质评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价质评判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等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11.1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四、价质评判报价要求
12、报价要求
12.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供应商应根据本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如实进行响应。
12.3报价范围:  双环公司变换触媒一批 。
12.4“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报价必须计算正确。
12.5价质评判时,《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
12.6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7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应符合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12.8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
13、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3.1供应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若干本,包含正本、副本和可编辑版电子版(U盘),份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须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13.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响应文件中。
13.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递交
1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4.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注意:
(1)注明供应商名称,并按价质评判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价质评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3)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4.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5、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价质评判与评审
17、价质评判形式
17.1采购人将按价质评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价质评判。价质评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价质评判。
法定代表人未出席亦未委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或实际参加价质评判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价质评判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价质评判资格。
17.2按照本须知第16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17.3价质评判由采购人主持,供应商代表、评审人员、监督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7.4价质评判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要求加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d) 法律、法规及价质评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18、价质评判小组
18.1价质评判小组由采购人组建,包含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价质评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价质评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价质评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价质评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价质评判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价质评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9、价质评判程序、最终报价、综合评分
具体详见价质评判采购文件第四章
20、终止价质评判采购活动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价质评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价质评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确定成交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价质评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原则上选取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1.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授予合同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评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3价质评判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价质评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2.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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