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09 |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交通运输局(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上汽大众桑塔纳*.*手动出租车、上汽大众朗逸*.*L手动出租车”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 |
霍城县交通运输局(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上汽大众桑塔纳1.5手动出租车、上汽大众朗逸1.6L手动出租车”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霍城县交通运输局(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上汽大众桑塔纳1.5手动出租车、上汽大众朗逸1.6L手动出租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HCXZFCG—2019ZB—005号)。
二、采购单位:霍城县交通运输局(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文霞联系电话***
三、招标内容:50辆出租车,其中车型上海大众桑塔纳1.5L手动出租版26辆,上海朗逸1.6L手动出租版24辆,车款颜色薄荷青色。(详细参数及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3587000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单独提供以下资质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非中文资料,必须提供译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三)】;
(2)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含本次招标相关营业范围)原件或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收据及工本费收据或银行汇款单原件;
(5)投标人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疆内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上汽大众品牌、一级经销商;
六、招标文件的取得及报名程序:
1、取得或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1日京时18:00。
3、发送成功后,采购方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所发文件邮箱,供应商接到邮件后,阅读完毕,如若报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公告上所注明的对公账户上,必须按照公告上的要求备注(要写清楚所投的标的标号,有分标段的详细到标段几)。若不报名,则可不交钱。交钱完毕,报名成功。投标保证金收据待开标时给供应商。发送甲方邮箱1154790734@qq.com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发送至电子邮箱***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截止时间:
1、金 额:71900元(其中200元为标书款不予退还并且没有发票收据)
户 名: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30108001040013806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城县支行
汇 款 须 知:投标商必须用公司账号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汇款,汇款时汇款单上注明“2019年005号标投标保证金”等字样。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 18: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16:00时(资质审查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
九、开标地点: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集中采购机构: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备注:供应商把备案资料(公司资质证件原件副本扫描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公司简介、全套联系方式)发送到1791127205@qq.com电子邮箱***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马新玲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霍城县交通运输局(阳光河谷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霍城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季璐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