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受康平县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康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招标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康平县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康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报价形式 |
电子商场 竞价标识 |
其他信息 |
CG19-23-0084-001 |
车辆加油服务 |
服务 |
折扣率 |
直购 |
CG19-23-0084-001 |
包组类别 |
确定资格采购项目 |
联合体参加 |
不允许 |
合同履行日期 |
合同签订后 1095 日 |
质量保证期 |
履约验收后 365 日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描述 |
基数描述 |
核心 标识 |
进口 标识 |
节能 标识 |
节水 标识 |
环保 标识 |
采购标准 |
1 |
车辆加油服务 |
公务车辆定点加油 |
折扣率=(原价-折扣后价)/原价*100% |
是 |
否 |
无 |
无 |
无 |
100.00% |
技术规格标准 (工程量清单) |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性质(国有国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服务维修标准 |
*** |
安全标准 |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配备件附 工具标准 |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
序号 |
法规依据 |
条件描述 |
证明要求 |
1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政府采购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政府采购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6日 16:0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提出获取意向;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 09:3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轻工路2号)。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联合体主办方)在上述提交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报价表且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自行保存的加密密钥经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现场解密报价表,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与现场解密的报价表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评审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轻工路2号)。
4.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9日 09:30。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名称:康平县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康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