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桐木镇城中社区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桐木镇城中社区装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LBJXZC2019-J2-00199-HCJS
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工程为桐木镇城中社区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且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竞标人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0月11日止(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前往购买。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竞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
账号:223912010103302296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竞标时间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应当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9年10月12日15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9年10月12日15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