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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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账户及专户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9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9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定条件
1、持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在宁波市奉化区辖区内有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需求的网点。
3、资信状况优良,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最近两年内无重大事故发生,银行监管部门对其机构营业监管有良好的记录;
三、采购项目需求:见附件
四、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九、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奉化政府采购网http://cgw.fh.gov.cn”及“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
十一、联系人
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联系人***
地址:***
招标代理:宁波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13楼
交易场所: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