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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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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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
+
运营(
EPC+O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已由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规[2019]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
项目编号:XY2019-020
2.1建设地点: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根据污水量预测和建设条件,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2.0万m³/d(一期工程1.0万m³/d,二期工程1.0万m³/d),远期处理规模为3.0万m³/d。其中,近期2.0万m³/d分两期建设,本方案为污水厂近期2万m³/d的一期建设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³/d,管网及辅助设施按2.0万m³/d。
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配水井、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池、超细格栅及水解酸化池、A2/O+MBBR沟、二沉淀池、配水井、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在线监测房、加药间、储泥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围墙工程、厂区照明、厂区总平绿化、办公宿舍综合楼等、厂区道路、厂区挡墙及大型土石方、臭气处理装置、自控系统工程、污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等。不包含场地平整、边坡处理及挡墙工程。
污水排放标准:新建污水处理厂尾水污染物浓度除TN、SS和动植物油外,其余指标执行地表水IV类水标准。由于地表四类水对动植物油和SS指标未有明确要求,故这两个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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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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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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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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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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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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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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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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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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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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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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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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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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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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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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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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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总价为:12897.7万元。其中:
①建设费用:11109.2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为360.4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652.65万元,设备费为3453.54万元,暂列费为642.540万元(如有。为不可竞争费用)【备注: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
②运营费用:总运营费估算为1788.5万元。运营费按2.45元/m³,运营期限为2年。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运营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工程总承包及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的运营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设计内容:设计阶段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工作。
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
运营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标段划分:无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5﹞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环保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诚信库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诚信库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兼运营单位职责),(不限于,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业绩要求:无。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 月 9 日至2019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 月 9 日至2019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5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订合同金额的30%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uli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5-2690290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兴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业县兴业大道南侧 地址:***
邮 编:5378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5-3766810 电 话:0771-286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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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