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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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永乐镇陈家社区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乐镇陈家社区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项目代码:****-******-**-**-******)已由***移民局 以渝移发规字〔****〕***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项目代码:2018-500236-48-01-059284)已由重庆市移民局 以 渝移发规字〔2018〕1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建设任务为对陈家社区进行精准帮扶,主要为居民点道路交通等设施完善工程。居民点连接路硬化共计6条,总长约12km。项目建安投资为880.1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0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fj.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9年10月4日17时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fj.gov.cn/)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019年10月9日17时00分前招标人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fj.gov.cn/)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2本次中标候选人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公示期3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400号 |
地 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东明路御玺大厦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023-56755102 |
电 话: |
18538754410 |
2019年9月29日
重要提示 各投标人:工程建设企业投标注册只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政府采购企业投标注册和自然人投标注册只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以前注册的供应商和工程商为工程建设企业投标注册)。 | ||||||||||||||||||||||||||||||||||||||
提示 各投标人: 因我中心投标保证金网银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仔细核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所有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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