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或海外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包括运维管理或停车场管理,具有履行服务要求所必须的运维\停车管理能力及专业服务水平。
(2) 业绩要求:
① 在管5个及以上的工程运维管理服务项目,其中非住宅类项目的运维管理服务面积总和在50万㎡以上;在管的非住宅类项目中,至少有1个合同的管理服务面积在10万㎡以上;
(3) 信誉要求:
①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核查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评审)
②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核查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评审)
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投标人核查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评审)
(4) 财务要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三年无亏损。具有连续三年(2016-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 已购买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