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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数字平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维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30
地 区:浙江省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财采确临[2019]3182号确认书批准,现就2019年度数字平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维护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银建(平)采磋2019-1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标项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

1

2019年度数字平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维护项目

1

60

60

 

包括地名地址数据库更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天地图数据融合和联动更新、门户网站迁移到公有云的实施方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体升级与维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专题数据生产、天地图与自然资源领域数据整合研究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条件:具有地理信息工程甲级测绘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1.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12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

5.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并登入政采云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依法下载获取。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缴纳或至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认购纸质版招标文件。(建议以现金形式交纳)

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9年10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0月14日9时00分(时间)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3-85272555;传真:***

联系地址***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陆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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