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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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9289872776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垃圾分类电视媒体宣传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19年垃圾分类电视媒体宣传 |
1 |
项 |
50 |
本项目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贯彻省市相关会议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神,加速全民了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关于生活垃圾的垃圾类别、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的相关规定,将以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通过电视媒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从而提高居民的垃圾投放意识,养成正确的垃圾投放习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面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是温州唯一一家广播电视媒体,拥有独家的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独家的上级广播电视媒体稿件上送渠道。故本项目只能由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实施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垃圾分类全媒体宣传活动。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职务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侯三贵 |
高级教师 |
温州市实验小学 |
叶时锋 |
高级教师 |
温州市实验小学 |
徐启金 |
高级教师 |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作为我市唯一的广播电视媒体,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采购人的单一来源申请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专家组一致认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机构: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监督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