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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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改进型火场文化宣传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改进型火场文化宣传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TC***** 项目联系方式: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改进型火场文化宣传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改进型火场文化宣传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41STC318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 |
01 |
改进型火场文化宣传车 |
5台 |
425 |
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车辆改装、交付工作并验收合格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火场宣传车包括汽车底盘,车厢体及副车架,广播扩音和演出保障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车载多功能中央控制系统,办公和通讯系统,辅助系统等组成。主要用于野外条件下开展政治工作及娱乐活动的需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7)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30日 12:00 至 2019年10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现场购买或以汇款方式邮购(邮购须另加付邮资100元)。购买时请提供:①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②《投标人联系信息表》(附件1)签字件,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③《投标人开票信息表》(附件2)盖章件(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以便开具发票;④当以汇款方式邮购的,须将标书款及邮资的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指定邮箱,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包号。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3、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