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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南绕城公路曹家堡互通匝道完善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信息公开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30 标签: 青海省招标 公路招标 监理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30
地 区:青海省
内 容: *.招标条件 ***绕城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号文件批准建设,曹家堡互通匝道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由**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关键词: 公路 监理 路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西宁南绕城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1]350号文件批准建设,曹家堡互通匝道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8]26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曹家堡互通匝道完善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防护、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
对应施工标段
建设内容

里程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服务期

SGJL

HTSG

新建D匝道

554.529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防护、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9月30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新建M匝道

1342.703

改建现有C匝道

1001.535

G6高速主线拓宽

1210

南绕城高速主线拓宽

484.918

3.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SGJL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SGJL

近五年内(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指标时,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SGJL

1. 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上,未列入“黑名单”;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C、D等级。

2. 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SGJL
总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近五年担任过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或副总监或高级驻地。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内容详见后附件)。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    编:810000

电    话:0971-6232504

传    真:0971-6121401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51656899-826;0971-6317312
传    真:010-59273266
联 系 人***
网    址:www.bjztc.com
邮    箱:bjztc02qh@126.com
 
 
 

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青海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较早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12)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13)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7)投标人填写的“授予合同声明”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与施工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的有关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2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Dn):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D= Z×A×K +Dn×(1-A)×J
Z:最高投标限价。
A、K、J系数值由各标段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代表在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开标会议现场随机抽取。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权重系数(A),取值范围0.50~0.80,步长0.05,共计7个数值;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系数(K),取值范围0.960~0.980,步长0.005,共计5个数值。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系数(J),取值范围0.970~0.990,步长0.001,共计5数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示例0.00%。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2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0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的得10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的得1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对本工程的提出建议的得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25分。

2.2.4(3)

评标价

2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20,E1=1.5,E2=1。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5分。

5分

5分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为AA级的监理企业得5分,为A级的监理企业得4分,为B级的监理企业得3分。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无信用等级,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若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B级的按B级对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25号)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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