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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人防地下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30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六安市招标 安装工程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30
截止日期:2019.10.10
地 区:六安市
内 容:***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及抢险救灾应急项目 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编 号:****-SJYH-*** 注册号:E***************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已公示名录内有关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人防地下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决
关键词: 安装工程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金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及抢险救灾应急项目

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编 号:2019-SJYH-102

                                                                   注册号:E341502001000660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已公示名录内有关在皖销售安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产品定点企业: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人防地下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编  号:2019-SJYH-102    

注册号:E341502001000660

2、项目名称: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人防地下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项目地点:安徽六安金安区

4、项目单位: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5、项目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项目规模: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发包范围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人防地下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共1个包,包含产品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成交人应与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配合施工,措施项目由成交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1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2

三、发包价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人防地下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预算价:24.395775万元;

发包价:21.360149万元;(含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等费用,按照国家标准70%收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四、项目价款支付方式

防化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97%,余3%待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1年)

五、质量及周期要求

1、质量要求:执行国家人防行业标准图集RFJ01-2008及现行相关其他规范,质量合格;所有的防化设备,必须是具有人防专用设备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确保通过人防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书面通知时间30天内供货完毕;安装工期:根据施工进度以发包人下达的工期计划为准。

六、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固定价总承包,发包价即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投产品的加工制造、出厂前的相关检测及试验、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预埋、货到现场的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直至通过六安市人防办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为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协调、一年质保、售后、维修保养、现场经费、采保费、利润、规费、税金、一定风险(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环境条件变化、政策性调整等涨价风险)等所有费用,发包方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参与企业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参与企业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范围包含相关内容;

2、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安徽省人防办备案且符合安徽省以及六安市人防相关规定。

八、信息发布,摇号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包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限额以下及应急工程(非必须招标项目)信息(金安区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jyxx/002007/002007001/)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

2、摇号时间:2019年 10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分中心(六安市梅山南路移动公司北侧农业科技大厦19楼六安-金安开标厅);联系电话***

3、摇号方式:“双随机”摇号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候选人。

九、现场踏勘及答疑

1、现场踏勘:参与企业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成交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参与企业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陈校长;联系电话***

2、答疑:参与企业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发包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5日内。

答疑联系人:舒玉朋(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参与须知

1、参与企业须在摇号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进入系统内报名,免费下载发包文件等内容。如果不使用CA锁报名,将无法下载相关内容。若是第一成交候选人将无法网上公示,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2、参与企业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3、参与企业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由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现场提供原件备查)、④企业取得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以上4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摇号地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摇号。授权委托人不在摇号现场的,取消其摇号资格。

4、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合法参与,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十一、成交须知

附后

十二、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安徽省招标投标“六统一”规定及国家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

2、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发包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区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发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对发包和成交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分中心

                     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 30日

 

 

金安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及抢险救灾应急项目

成交须知

参与企业在参与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1、具体内容

①成交人应配备相关项目班子成员,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

②项目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3相关软硬件的配备: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配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要的大气预测、噪声预测等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并接受发包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四份。

3、编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放弃成交处理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未能在公示期满3日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则视同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供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无故放弃成交,将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相关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公示无异议、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用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账户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银行网点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皋城路支行

账号:1763301021000025338

并注明“六安市清水河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人防地下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按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回执单由代理公司负责到公管局业务股进行核实查询(联系人:郑工,电话:***

三、成交公示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限额以下及应急工程(非必须招标项目)信息(金安区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jyxx/002007/002007001/002007001003/)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成交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按照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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