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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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清卫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SXJHCG-2019-N0249 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二、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磋商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01标 |
绍兴市清卫环境卫生服务中心100米雾炮车采购项目 |
¥580000.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磋商响应单位职工。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报名: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时间:2019年10月08日至 2019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2、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随带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公章)及登记表中要求的需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并装订成册。
3、供应商必须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联系电话***
6、提示:
(1)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在2019年10月12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六、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10月14日14:00时以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4日14:0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会议。
八、磋商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和http://ggb.sx.gov.cn/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分散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联系人: 李玲玲;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绍兴市清卫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