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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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千黄高速千岛湖镇茂畈村安置点二期工程(基础、挡墙) 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项目编号 ****[***] 建设单位 (盖章)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张家兵 工程名称 千黄高速千岛湖镇茂畈村安置点二期工程(基础、挡墙) 建设规模 / 工程地址 千岛湖镇 工程类别 建筑三类 投资 |
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类型 |
建筑工程 |
项目编号 |
2019[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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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盖章) |
淳安县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张家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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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千黄高速千岛湖镇茂畈村安置点二期工程(基础、挡墙) |
建设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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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千岛湖镇 |
工程类别 |
建筑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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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万元) |
约229万元 |
层数及结构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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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肆万元整 |
工期要求 |
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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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9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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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9年 10月14日 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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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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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资质要求 |
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
项目经理 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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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地点 |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45号一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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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情况 |
自筹 |
发包内容及 范围 |
图纸所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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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建设单位地址 |
千岛湖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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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代理单位 (公章) |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
咨询联系人 及电话 |
*** | ||
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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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4、资料费交纳证明资料费300元/份,(资料费于开标前一天缴至淳安县千岛湖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杭州银行淳安支行79918100064550)无论是否中标不予退还。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等招标资料;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