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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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2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GC*********** 发布时间:****年**月**日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项目代码:无 项目地区:**-*** 一、本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通发改〔****〕***号**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一、本项目经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2019〕455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通发改〔2019〕455号20190930。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通江县永安镇2019年小坪村村道路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通江县永安镇小坪村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9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道路总里程2公里,分两段实施: 1、起于小坪村4社柏树坎,止于柳树坝,长1.4公里; 2、起于4社二岩子,止于何辉荣处,长0.6公里。 3、项目要求:水泥混凝土路面,含路基、路面涵洞及交通安全工程。路面宽度3.5米,1公里至少3个错车道。 |
建设资金 | 通江县交通局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 |
其他 |
施工1 | 通江县永安镇2019年小坪村村道路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
2、比选申请人若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帐单备 注栏注明:“通江县永安镇2019年小坪村村道路建设项目比选保证金”;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施工企业转让、出借 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
4、必须提供公告中第六款第二小点抽取方式中所要求持有资料 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9月3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0月12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通江县永安镇财政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资金
开户银行:通江县永安镇信用社
账 号:7751012000000065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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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1 | E.固定价 | / | 172.97 | 8.65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0月12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02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636759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