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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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委托,就鲈乡路(柳胥路—联中路)****工程轨道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SY****-WJ-G-***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鲈乡路(柳胥路—联中路)****工程轨道监测项目 |
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委托,就鲈乡路(柳胥路—联中路)路桥新建工程轨道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鲈乡路(柳胥路—联中路)路桥新建工程轨道监测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四、 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一)招标要求:(1)监测要求 1、按照现场状况,采用达到或高于设计要求及现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且可通过专家组论证的技术方案,确定基坑监测内容、基坑施工周期和不同阶段的监测频率,以及其它关联或延续项目和内容,对基坑、周边环境实施监测、做好预控、预防、预警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监测数据与报告、参与技术会商、为基坑安全和施工服务。 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充分满足设计要求,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验收规范。 3、招标范围:对鲈乡路(柳胥路-联中路)路桥新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水泥搅拌桩施工、灰土施工、水稳施工、沥青施工、雨污水管道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压路机引起的震动对轨道交通四号线的影响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轨道结构水平位移监测、轨道结构竖向位移监测、道床竖向位移监测、结构裂缝观测、结构渗漏水观测、轨道站厅层结构位移监测、车站站台层结构变形监测、出入口及附属结构变形监测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且是轨道保护区监测名录内单位; 2.项目负责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www.wjqgggzy.com/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交费方式。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或者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以供打印,开标结束五个工作日后至招标代理公司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获取发票。(注: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及成功付款凭证需自行妥善保管需自行妥善保管)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下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四)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五)现场公布。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9:30 八、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及监督: 1.代理机构: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0512-63087666 传真电话:*** 2. 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吴寿洪 联系电话*** 地址:***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其他事项: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及成功付款凭证)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潘致阳 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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