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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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文物保护单位-北亭村崔氏宗祠修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小谷围街北亭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 ***文物保护单位-北亭村崔氏宗祠修缮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 |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北亭村崔氏宗祠修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北亭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9月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北亭村崔氏宗祠修缮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8】49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北亭村民委员会现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北亭村崔氏宗祠修缮工程(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北亭村崔氏宗祠修缮工程(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北亭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梁灿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小谷围街北亭村渭水大街14号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崔氏宗祠进行修缮,总建筑面积1598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加固祠堂基础;修缮地面、墙面、屋盖结构、木柱及局部梁架,修复部分工艺构件;复原建筑已倒塌被改建部位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30万元。(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本次招标不包括新建文物库房)。
五、项目编号、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9-
2、标段划分: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4、规模:该项目计划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崔氏宗祠进行修缮,总建筑面积1598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加固祠堂基础;修缮地面、墙面、屋盖结构、木柱及局部梁架,修复部分工艺构件;复原建筑已倒塌被改建部位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30万元。(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本次招标不包括新建文物库房)(具体数据以招标图纸为准)。
5、招标控制价为:424.831703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9月30日0时0分至 2019年10月28日10时00分。
本项目投标登记方式为网上系统登记,网上登记时间:2019年9月30日0时0分,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须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投标登记环节)。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10月28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9 年10月28日10时00分。
2、项目负责人***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时0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如:不接受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资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北亭村民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建议,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在番禺区某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中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不服从管理等问题,现不予以接受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北亭村民委员会
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年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