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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生态建设办公室衢州市衢江区望江苑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30
地 区:浙江省
 
招标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衢州市衢江区生态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对衢州市衢江区望江苑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LQZ2019-068

二、采购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望江苑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望江苑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1

15

严格按照行《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等对空气站站进行运维管理。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监控系统运行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技术标准及环保考核指标要求,确保空气监测系统运行效能。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查询记录为准】。

注:1.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且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入库供应商。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5 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大厦1#楼13楼1302-9)。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968996525@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或“五证合一”后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9 年10月 28 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大厦1#楼13楼1302-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0 月28 日09时30分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大厦1#楼13楼1302-9)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拒绝单位负责人***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管理部门投诉。采购人监管部门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招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为依法获取,未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电话:0570-3679423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高女士,电话:***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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