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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租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30
截止日期:2019.10.22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石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 期:****年**月**日 采购编号:NBITC-********G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财政局政府采购管
关键词: 租赁
 
招标公告正文

象山县石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    期:2019年09月30日

采购编号:NBITC-20191736G

公告期限: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2日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象山县石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采购预算:

子包

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1

石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

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人民币204.00万元

三、采购需求:具体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运营光纤网络资源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需为运营光纤网络资源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五、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9年0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2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子包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可汇入我公司账号(汇款请备注采购编号)或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此账号非投标保证金账户,仅用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1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

3.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到“政采云”平台,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自主选择提交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或光盘)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则退还供应商的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反之则不退还相应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八、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19年10月22日上午09:30前)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0月22日09: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0月22日09: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2019年10月22日09:00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

九、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十、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指南.pdf”,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3以U盘或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联系人***

电  话:0574-65999910

 

招标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574-87224347、8730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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