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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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年**消防宣传示范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见智咨询有限公司受*****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年**消防宣传示范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编号:GZSJZ- |
2019年增城消防宣传示范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受增城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2019年增城消防宣传示范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编号:GZSJZ-20191027-SFJ 。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增城消防宣传示范街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0000.00。
采购数量:详细请看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与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2019年增城消防宣传示范街采购项目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48.00万元 |
本项目不设分包,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部分)。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6)报价人资格要求中其他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报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人的报价。
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报价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9时00分 - 9时30分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磋商时间:2019年10月15日 9时30分 。
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9日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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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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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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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630 |
邮编: |
511300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梅花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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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360 21854 191 0000 9545 |
发布人: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