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30 |
---|---|
招标业主: |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 招标公告 一、 ************** 的建设项目 ***沙田头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封场生态修复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缙发改投资[****]***号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财政统筹安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 |
招标公告 一、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缙云县沙田头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封场生态修复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缙发改投资[2019]226号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缙云县沙田头垃圾场 2.建筑规模: 本工程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垃圾坝加高、垂直防渗、封场覆盖与防渗系统、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等,封场平面面积1.9万㎡。 3.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垃圾坝加高、垂直防渗、封场覆盖与防渗系统、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2020年1月18日之前完工 5.招标控制价: 13173340元(其中暂列金218000(含税)) 6.质量要求: 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通过征集的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类施工企业。 4. 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系统问题咨询电话:***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 30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