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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3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30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再生**分拣中心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jkfq****-**号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海盐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jkfq2019-6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19]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县开发区(西塘桥街道),规划安息堂南侧,嘉兴联合污水厂东侧,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西侧。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99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904平方米。
2.3投资概算:监理费34.90万元。
2.4监理服务范围:海盐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6监理服务期: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监理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09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4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10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四楼408办公室(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北路1816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16号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五楼
邮    编:314305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钱敏超
电    话:0573-86800031                     电    话:0573-86180051
传    真:   /                              传     真:0573-86180037
 
日    期: 2019年9月30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资质(提供复印件)
3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5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6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 4 人)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浙江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
监理员 2人,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没有被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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