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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渭村新社区四期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道路 工程招标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9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江渭村新社区四期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于招 ****-***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渭村新社区
关键词: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江渭村新社区四期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于招 2019-0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渭村新社区四期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海盐县财政局、海盐县农业农村局以盐财农[2019]93号文件(项目代码2019-330424-96-01-053832-00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江渭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于城镇江渭村境内。
2.2 建设规模:路基整平1万平方米,100方建筑垃圾铺设,C30混凝土浇筑16CM厚道路6400平方米,18CM厚道路4500平方米,花坛水泥侧石900米,加重型路面雨水井80只,私家车停车位70只1000平方米。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165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江渭村新社区四期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9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4日17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提示:投标截止日1天前。)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 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教室4(地点: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和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江渭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江渭村                   地址:***
    邮  编:314300                             邮  编:314300
    联 系人:叶水平                            联 系 人:许芳玲
    电  话:15888390883                        电  话:0573-86883951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
***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6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7
企业施工业绩
业绩不作要求。
8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9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2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中需明确用途为招投标使用且在有效期内。
             4、园林绿化的项目,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应不包括第2项、第3项和第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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