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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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4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受***人民法院委托,经***财政局批准,现就***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9043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及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NHZFCG-Z2019043宁海县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docx
八、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70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如想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把相关单据盖上公章,传真到:0574-65131828,传真完成后,电话0574-65131827查询。
5.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
十、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本项目自发布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都发布在上述媒体,请供应商随时关注下载,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9月29日-10月11日,供应商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采购人:宁海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王文波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人:葛颖燕 联系电话***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