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9 |
---|---|
截止日期: | 2019.10.10 |
招标代理: |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雍楼*场改造项目已经由卫沙发改(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沙***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雍楼市场改造项目 已经由 卫沙发改(审批)发【2019】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沙坡头区财政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
2.2建设内容:更换彩钢顶棚3761.9平方米,阳光板顶棚535.78平方米;增设“三防设施”和保洁设备。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2.5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本次只招标 二 标段。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
4.5投标时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及无其他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
联 系 人:马丽
电 话:13739599818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联 系 人:刘艳芳
电 话:0955-7654434 1470955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