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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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非重点)杭绍甬高速公路(G**N**湾地区环线并行线)**至**段工程设计阶段项目安全性评价第AP**标段[Y**********************]招标公告Y********************/*/** **:**:** 杭绍甬高速公路(G**N**湾地区环线并行线)**至**段设计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设计 路 |
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设计阶段项目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下称“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发改函〔2018〕9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社会资本筹集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安全性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杭绍甬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路线全长约175公里,总投资约750亿元。包括杭州至绍兴段、宁波段一期、宁波段二期,利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约24公里。本项目是2018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规划建设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智慧化、数字化发展的先行示范工程。本项目将努力打造成“全国智慧高速公路示范项目”、“浙江省绿色交通构件工业化示范项目”和“浙江省绿色交通构件工业化示范基地”。
本项目工可方案推荐起点位于南阳街道红山村附近,接杭州中环(G104),设置设南阳枢纽,起点桩号AK0+000。路线向东利用红十五线线位高架(穿机场段采用隧道下穿),向东依次跨河庄大道(设临河庄互通)、规划头蓬路(设义蓬枢纽互通)、梅林大道、钱江通道(设党湾枢纽,主线设主线收费站),跨过世纪大道(设临江南互通)后与红十五线线位分离,向东南跨规划杭甬运河萧绍段支线航道后至杭州绍兴界。路线进入绍兴滨海新城柯桥区滨海工业区,转向东利用新东线线位设高架跨钱滨线、柯海线(设马鞍互通)和兴滨路至滨海大桥西桥头,与新东线线位分离,从滨海大桥北侧(净距约30m)跨曹娥江,进入滨海新城江滨区,至曹娥江东桥头后再并入新东线线位设高架,依次跨越东路(设越东路互通)、越兴路(预留沥海互通)、嘉绍通道(设滨海枢纽)后进入滨海新城杭州湾上虞工业区,继续利用新东线线位高架跨越长海公路(设崧厦互通)、进港公路(设长塘互通),在K51+400后与原东线线位分离,路线向北侧偏,至上虞余姚界接宁波段,即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AK52+735.545,路线全长约52.74公里(杭州段长约23.42km,绍兴段长约29.32km)。另在绍兴市内设互通连接线2条,共长约15.88公里(崧厦互通连接线长约6.53公里;越东路互通连接线长约9.35公里)。考虑施工期在红十五线两侧拼宽设施临时便道,保证车辆正常通行,根据实际需要,两侧拼宽临时便道宽度各8.0m,长度各为15.5公里。总投资约298.75亿元,其中主线约275.01亿元(杭州段约151.09亿元,绍兴段约123.92亿元),连接线约23.74亿元(越东路互通连接线约21.77亿,崧厦互通连接线约1.97亿元)。
本项目主线工可方案推荐共设枢纽式互通4处,一般互通6处,服务区2处,互通收费站5处,主线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1处,以及其它必要的管理用房;主线共设桥梁约48545m/33座(含分离、互通区主线桥,其中曹娥江大桥主桥上部结构拟采用127.8m+188m+127.8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隧道约3370m/1座(不含U型槽)。
本项目越东路互通连接线工可方案推荐共设曹娥江特大桥3190m/1座(主桥采用180+400+180m斜拉桥)、大桥220m/2座、中桥120m/2座;崧厦互通连接线利用段1.6公里,整治段3.65公里,新建段1.283公里。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34.5m;崧厦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4.5m,设计速度80km/h;越东路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0m,设计速度80km/h;红十五线改建段采用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30.5m,设计速度80km/h。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AP01标段: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包括主线、连接线、红十五线保通便道)设计阶段项目安全性评价。
2.4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图批复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
出具的评价报告应满足《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同类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阶段项目安全性评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可资料)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 9 月 29 日至2019年 10 月11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10月1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10月14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29 日9:30时。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
地 址: |
杭州市朝晖路122号 |
邮 政 编 码: |
310014 |
联 系 人: |
尹晔 |
电 话: |
0571-89900981 |
传 真: |
0571-89900981 |
电 子 邮 箱: |
yinye1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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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
邮 政 编 码: |
310014 |
联 系 人: |
汪琪 |
电 话: |
0571-85867390 |
传 真: |
0571-86727563 |
电 子 邮 箱: |
395590114@qq.com |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9月29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