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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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文化和旅游局申请******文化和旅游局戏剧**·第三届全国话剧展演季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门北大街**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 |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戏剧东城·第三届全国话剧展演季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戏剧东城·第三届全国话剧展演季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精神风貌的巨大转变,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强区”战略实施,继2017-2018年成功举办“戏剧东城·全国话剧展演季”系列活动后,拟于2019年底继续筹办“戏剧东城·第三届全国话剧展演季”。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定位为东城区文化产业投资、管理、运营、服务的平台和承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发展任务的重要主体,作为前两届全国话剧展演季活动承办单位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承担了前两届全国话剧展演季活动的各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施经验。“戏剧东城·全国话剧展演季”系列活动涉及到与剧场、剧团、媒体的深入沟通,要求对地域性文化具有深刻认识和了解,同时,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模式,采购价不足部分由企业商业化运营自行补充。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是东城文化企业,具备在本地区开展展演活动的独立优势,可以确保项目开展的一致性和延续性,为了保证展演活动的成功,本次采购活动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专家组建议,戏剧东城·第三届全国话剧展演季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响应资格的只有“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价480万元。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东方(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名单:汤福华、冯德仲、李湘平。
详见附件1:《专家论证》、《论证专家信息表》。
六. 公示的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9月30日至 2019年10月11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10-64164817),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仁大厦,联系人:田晓东, 联系电话***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