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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直升机租赁及运营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9 标签: 北京市招标 直升机招标 租赁招标 急救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9
截止日期:2019.10.22
招标代理: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 ***************受***应急管理局机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航空应急救援队直升机租赁及运营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航空应急救援队直升机租赁及运营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PXM****_******_*****
关键词: 直升机 租赁 急救
 
招标公告正文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直升机租赁及运营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直升机租赁及运营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172102_00016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的,还应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为中国民航及工商部门核准的甲类通用航空企业,具有中国民航CCAR-91部运行合格证和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资质。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KA-32和MI-171直升机,至少有一架为自有航空器(含自购和融资性租赁方式购置),且投标人对该自有机型拥有3年以上森林消防和抢险救灾作业经验。

(四).单位负责人***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提供投标人及应标直升机运营单位在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

(八).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当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中要明确采购内容和对采购标的各自分工、责任承担。

(九).飞行安全记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其运营的全部航空器均未发生飞行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托管运行的航空器的飞行安全事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16.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9-29 09:30 至 2019-10-11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近三个月纳税证明;中国民航CCAR-91部运行合格证和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资质原件及复印件;飞行安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当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2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10-22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创业大厦A座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在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节能清单中的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产品,投标货物产品型号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且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清单目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提交。

2.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2%的单项产品价格扣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都包含的扣除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投标人在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备注并同时提供此产品在“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方可有效。

3.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执行。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直升机租赁及运营保障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直升机租赁及运营保障项目

二. 项目编号:QTQ-02-2019300-18

三.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仟零壹拾陆万捌仟肆佰元整(¥40168400.00元)

四. 采购服务内容及用户需求: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直升机租赁及运营保障项目

五.合格的投标人: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的,还应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为中国民航及工商部门核准的甲类通用航空企业,具有中国民航CCAR-91部运行合格证和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资质。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KA-32和MI-171直升机,至少有一架为自有航空器(含自购和融资性租赁方式购置),且投标人对该自有机型拥有3年以上森林消防和抢险救灾作业经验。

(四).单位负责人***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提供投标人及应标直升机运营单位在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

(八).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当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中要明确采购内容和对采购标的各自分工、责任承担。

(九).飞行安全记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其运营的全部航空器均未发生飞行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托管运行的航空器的飞行安全事故)。

六.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近三个月纳税证明;中国民航CCAR-91部运行合格证和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资质原件及复印件;飞行安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当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9年9月29日到2019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八.本项目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设答疑会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会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不予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创业大厦A座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赵志帅 电话:***

传真:***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公示、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日期起至2019年10月11日

招标公告航空队(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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