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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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7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局交通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局交通管理局所属各**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分包*)(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JSJH****ZC** |
关键词: | 吊车 |
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所属各城区大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分包1)(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JSJH2019ZC06
2、项目内容:
服务范围:交警一、七大队,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括:
交通违法车辆拖吊服务
交通警卫及重点路段的备勤服务
各类非法占道物品的清理及其他清障工作
3、项目预算:200 万/年。
4、项目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区域 |
服务大队 |
备 注 |
分包1 |
一大队、七大队 |
1、大队辖区出现调整的,服务范围以调整后的新辖区为准,如出现其他变化则由采购人确定服务范围。 2、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管理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5、采购服务期: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从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12个月)。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良好,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以续签一年合同,且中标单价不变。
6、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2019年6月、7月、8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含交通拯救业务。
(2)在南京市区范围内有固定营业办公地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其资格证明材料即可。
6.3 第 6.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管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6.6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7、集中考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考察,各单位自行考察,答疑及澄清以书面形式发至各供应商。
8、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请供应商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宫德强,联系方式***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本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9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
(2)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网银、电汇;
(3)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 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帐 号:4301016309100159442
(4) 交纳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 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采购编号”或“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咨询联系方式***
10、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
1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
1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招标代理: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庐山路58号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
电 话:18913869921 电 话:13851892969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