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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自助售药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7
招标业主:苏州大学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原定于****年**月*日*:**磋商的“校园内自助售药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校园内自助售药机服务 二、采购编号:F*******A 三、采购单位:****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
 
招标公告正文

 


 

原定于2019年10月8日9:00磋商的“校园内自助售药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2019054)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校园内自助售药机服务

二、采购编号:F2019054A

三、采购单位: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

 邮编:215021        传真:***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电子邮箱***

 具体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

 电子邮箱***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苏州大学现有天赐庄校区(含本部、东校区、北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个大校区,占地面积3700余亩,目前拥有各类在校生约5万余人。

本项目旨在苏州大学教学楼、宿舍等场所引进10台自助售药机(具体数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做适当增减),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期限

2019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三年)。每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对成交单位的服务、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合格的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三)具体要求

1. 设备规格

(1)每台自动售药机最大限定外包尺寸不大于2.3米×1.2米×1.0米(高×厚×宽)。

(2)每台自动售药机用于播放的电子屏幕不得多于2块。

2. 产品质量

(1)自动售药机所提供药物品种不少于40种,应能基本满足用药需求,主要包含感冒咳嗽、消炎镇痛、胃肠不适、抗过敏等种类。自动售药机只能够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有特殊储存要求的非处方药(例如需要冷藏保管的药品),以及有特殊或专门管理要求的非处方药(例如含麻黄碱类的感冒药),不得置于自动售药机销售。学校可根据师生需求,适时开放甲类非处方药的销售。

(2)提供所销售的药品,必须为市场主流品牌,价格不高于同区域零售药店的正常销售价格(非特价促销价格)。

(3)实际用于销售的药品,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在质保期内的原装合格正品;如如学校发现或有学生举报购买到已拆封、过期药品或假冒伪劣药品,一经确认学校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如学校发现或有学生举报所供某种药品不符合卫生或其他质量要求,学校有权责成成交单位将药品交至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若确认为有问题药品,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设备安全

(1)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摆放自助售药机,确保药品的供应。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搬走,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按5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周内未复位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确保所供设备安全(防火、防电、防盗、卫生、防毒等),并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学校发现有漏水、漏电、未锁设备、存在火灾或卫生隐患等不安全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成交单位承担所有与之相应的法律责任。

(3)确保所提供设备能正常工作。若设备出现故障一般应在48小时内解决;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在96小时内予以更换;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每出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若连续30天内相同情况发生三次及以上,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成交单位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美观大方,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在设备上作任何超出服务范围的商品广告宣传,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若连续30天内相同情况发生两次及以上,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 服务要求

(1)由成交单位按要求向售药机放置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2)签订合同时成交单位应提自动售药机提供管理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应为药师(提供执业药师证),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调整应征得学校同意。

(3)成交单位每月向学校提供两次销售流水清单。

(4)如有两天内某类药品集中销售的情况,成交单位应当于发现后12小时内向学校报告。

(5)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进入校园的停车等相关费用。

5. 事故处理

(1)响应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若因服用成交单位提供的药品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将首先推定该事件与成交单位有关,成交单位应先行垫付服用者的医疗等相关费用。

(2)事故责任明确后,若确认非药品质量导致事故,成交单位有权接受实际责任人补偿;若确认为药品质量导致事故,学校将取消成交单位继续服务的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6. 现场查勘

如需现场踏勘,请自行前往。如有问题,请联系朱老师(13862035470)。

7.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每台每年成交单位所需支付给学校的费用(场地租赁费),不含电费。最低限价为7200元人民币/台/年;报价低于此价格的,为无效响应。

(2)电费按实际消耗情况计算,由成交单位另行支付给学校(场地电源由学校提供并配合成交单位接通)。

8. 履约保证金

(1)成交单位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履约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如出现问题,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补齐金额。

(2)履约保证金退还:租赁期满,并完成场地返还手续后无息退还。因成交单位违约导致学校受到损失的,如损失不超过履约保证金,则扣除损失金额后退还;如损失超过了履约保证金,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学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单位追偿。

9. 付款账号

(1)收款单位(人):苏州大学;

(2)开户行:交通银行苏大分理处;

(3)银行帐号:325601000010149002255。


 

五、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二)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三)具有经年检《药品经营许可证》,售药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前)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响应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二),复印件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1. 目录(评分标准与响应资料页码对照表)。

2. 磋商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响应竞争性磋商公告基本情况。

3. 响应单位简介(包括响应单位的性质、规模、业绩、荣誉、资质等)。

4. 资格证明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5)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及单位社保证明(需含授权代表)。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售药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承诺函。

5. 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6. 自助售药机规格、功能和技术参数。

7. 服务团队配备。

8. 经营服务方案。

9. 响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七、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分(30分)

1.报价在最低限价7200元人民币/台/年以上的,为有效报价。低于此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

2. 以满足本公告要求且报价最高的报价作为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为满分30分。

3. 其他有效报价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报价/评分基准价)×30分。

(二)管理技术分(70分)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综合评定。相关材料属于第三方出具的证明、证书等性质的,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否则不得分。

序号

分值

项目

评分细则

1

25

企业综合实力

1、2018年1月以来,投放自助售药机用于经营服务的台数(10分)

少于10台不得分;满20台得2分;满30台得4分,满50台得6分;满80台得8分,满100台得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否则不得分。

2、有自动售药机在药店注册地址以外场所设置经营的案例(10分)

每增加一个点位加1分,最高可得10分;需提供药监局下发的备案表,原件携带备查,否则不得分。

3、运营能力(5分)

根据管理系统截图及运营管理的既往资料(如设备巡检、设备异常处理、顾客咨询登记记录等)综合评定。

2

28

自动售药机

1、用户操作系统及购药界面(5分)

主要考察是否显著展示保证用药安全的友情提醒信息、是否可以根据顾客实际需要快速查询浏览所需药品的名称及详细说明,以及相关功能的便利性、用户友好度等。

2、计算机管理系统(5分)

主要考察是否有符合药监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否跟配送药店的ERP系统对接、是否能实时体现药品进销存数据,以及相关功能的先进性、可靠性等。

3、配送和销售记录(5分)

自助售药机所售药品应当由设置的药品零售企业统一采购配送。自助售药机应当能够打印销售小票,小票内容涵盖设置自动售药机的药店名称、药品名称、购买日期、规格、批号、价格、厂家和数量等内容,建立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的记录,并能够与药品零售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联网。符合上述要求的,得5分。

4、拟销售药品(5分)

主要考察拟销售药品清单、价格及生产厂家。

5、超期药品处理(3分)

自助售药机应能对所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并有预警提示。超有效期的,应进行自动锁定及停销。符合上述要求的,得3分。

6、设备实时监控(3分)

有实时监控摄像头,可对购药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的,得3分。

7、药品存储(2分)

有温湿度调节功能,能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得2分。

3

7

服务团队配备

1、管理团队岗位设置合理性(3分)。

2、团队负责人***

***

10

经营服务方案

1、管理制度建设,主要考察投诉处理、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等(10分)


 

八、竞争性磋商公告价格:人民币300元(可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刷POS机),售后不退。

九、响应单位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19年10月11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二)发送邮件至yrhuang@suda.edu.cn;未在苏州大学供应商库(http://gysk.suda.edu.cn)注册的供应商,请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注册。注册要求如下:

(一)登录苏州大学供应商库(http://gysk.suda.edu.cn)录入相关信息;

(二)递交磋商文件时(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18位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采购人审核备案。

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5日13:30~14:0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十一、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14:00。

十二、磋商时间:2019年10月15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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