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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环保设备转炉一次除尘、精炼除尘管道清灰外包合同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7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7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炼钢厂环保设备转炉一次除尘、精炼除尘管道清灰外包合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H******** *、招标物资:管道清灰劳务 *、招标内容: 详见技术协议 *、报名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招标公告正文
(炼钢厂环保设备转炉一次除尘、精炼除尘管道清灰外包合同)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ZBH21909006
2、招标物资:管道清灰劳务
3、招标内容: 详见技术协议
4、报名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5)有两家以上相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请各投标单位将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相应生产许可证件等)、业绩(包括用户售后的评价)一并带到我公司(运营改善处)进行备案(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新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审核)、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5、要求:凡在投、招、定标活动中投标单位弄虚作假,一经查处将不得参加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活动。
6、报名地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公司办公楼313办公室
7、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1日前。
8、获得投标资格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红章);
8.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或授权书);
8.3有两家以上相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9、资格预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报名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方能投标。
10、开标地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314会议室
11、咨询:请在2019年10月11日15:30前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改善处)联系。
技术交流联系人***
12、报名须知:有参标意向的投标厂商必须在公司招标公告发布页(http://www.wkyg.com),通过报名入口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提交后应主动与招标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11500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songya@wkyg.com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jhsws@wkyg.com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改善处
                                                       2019年9月27日
 
 
 
 

附件: 
 
炼钢厂环保设备转炉一次除尘、精炼炉除尘管道清灰技术协议
      
 
 
 
 
 
 
 
 
 
甲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2019年 月 日
履行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第一章 外包范围及要求
1、 主要作业范围:
炼钢厂环保设备3#转炉一次除尘管道、1#精炼炉除尘管道、2#精炼炉除尘管道、4#精炼炉除尘管道内部清灰工作。
具体施工内容及要求如下:
序号
施工项目
项目
作业内容
作业要求
备注
1
3#转炉一次除尘管道
管道内部积灰清理
管道直径1.8米,预估长度约380米,管道内侧下部积灰较严重,平均厚度约0.3米。打开不同高度管道人孔(管道位于厂房顶部,贯穿各层高度至地面电除尘器入口),人员进入清理,装袋后由人孔取出集中存放,人孔恢复
积灰清理干净,内壁残留积灰不可超过5毫米
1、煤气管道
2、受限空间
3、高空作业
4、高温高粉尘环境
积灰倒运
使用吊装工具及运输车辆将灰尘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地面积灰清理干净,无扬尘
 
2
1#、2#、4#精炼除尘管道
管道内部积灰清理
 1#精炼炉除尘管道:管道直径1.8米、预估长230米,内壁积灰下部较严重,平均厚度0.4米,打开各管段人孔,并在作业结束后恢复;
2#精炼炉除尘管道:管道直径1.8米、预估长240米,内壁积灰下部较严重,平均厚度0.3米,打开各段管道人孔,并在作业结束后恢复;
4#精炼炉除尘管道:管道直径2.2-1.2米变径、预估长170米,打开各段管道人孔,并在作业结束后恢复
积灰清理干净,内壁残留积灰不可超过5毫米
1、受限空间
2、高空作业
3、高温高粉尘环境
积灰倒运
使用吊装工具及运输车辆将灰尘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地面积灰清理干净,无扬尘
 
2、基本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乙方)坚持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执行我公司、炼钢厂及炼钢辅助工场各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工作现场的人员必须配备、佩戴好劳保用品和职业健康用品(劳保护品必须符合国家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2)施工前,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人员安全工作。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内容:
1)乙方需配备铁锹、编织袋、防尘口罩、手套、护目镜、钳工工具、便携式CO和O2报警仪(各2台)、安全带、头灯、防暑降温用品及医疗急救包等;
2) 施工需要搭拆脚手架由乙方全面负责,搭设的脚手架要符合国家标准;
3)3#转炉一次除尘管道是煤气管道,且为有限空间作业,内部灰尘环境局部高温,精炼除尘管道内部高温高灰,作业前乙方需办理危险作业手续,旅行甲方作业制度;
4)乙方负责承包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工作,施工期间禁止扬尘;
5) 因施工造成的设备设施破坏需要乙方原样恢复;
6) 管道内清出的积灰,甲方指定存放位置,乙方负责装卸运送;
7)乙方用水、用电免费,由甲方提供;
8)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工程车辆(如吊车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负责所有施工区域产生的垃圾杂物、卫生清理等工作;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综合治理的标准进行清扫和维护工作;
11)乙方作业负责人***
12)进入粉尘区域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职业卫生预防工作;
13)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必须佩戴煤气报警器,做好职业健康预防工作;
14)乙方工作质量不高或消极怠工等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每影响生产1小时扣罚单次作业费用额的5%,由于乙方未按甲方技术标准引发的质量异议,乙方全额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承包量及工期:
除尘管道内部积灰清理作业量预估
项目
清理次数
验收标准
3#转炉一次除尘管道清理
1次/2年
甲方依据现场检修时长超72h以上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进行施工,验收标准以施工要求为准,达标方可验收。乙方需保证清理作业时间≥60h。
1#精炼除尘管道积灰清理
1次/年
甲方依据现场检修时长超48h以上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进行施工,验收标准以施工要求为准,达标方可验收。乙方需保证清理作业时间≥36h。
2#精炼除尘管道积灰清理
1次/年
4#精炼除尘管道积灰清理
1次/年
第二章 乙方作业人员配置
1. 作业人员从事一定的体力、脑力劳动以及生产协调通讯联系,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口齿表达清晰。
2. 乙方必须对本单位外包人员进行身体健康体检,达到营钢员工体检标准。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作业过程中必须的安全、生产操作和设备等各项基本条件,乙方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需要的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5. 甲方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管理规定、安全、质量、生产现场操作要求以及安全交底等甲方公司各项制度,并进行生产现场的监督、管理和安全规范交底。
6. 甲方负责提供作业过程中所必须使用的水、电、风、气等。
7.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进行作业清理时需要办理的动火证、特殊区域通行证、道路占用证等。
8.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9.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员状态、作业积极性、现场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评价。
10. 甲方有权参加乙方的会议和乙方造成的安全、环保、生产、质量、设备事故分析会议。
11. 甲方具有对乙方的清理作业计划、方案进行确定和审批的权利。
12. 甲方负责统一协调、协助安排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清灰作业等工作。
13. 甲方负责召开各类安全环保、生产、设备会议,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乙方安全环保、作业标准的实施跟踪、监督和管理。
14. 甲方有按照现行生产、质量、设备管理制度及合同对乙方操作不当等造成的生产延误、质量事故、检修超时、设备事故等进行分析定性并进行处罚的权利。
15. 因自然灾害、生产设备抢修等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出“紧急抢修”、“紧急抢险”指令;乙方现场人员必须随叫随到,确保抢修、抢险工作的及时开展。
16. 甲方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的权利。
17. 甲方有对乙方违反甲方厂纪厂规人员按照制度进行处罚,并对乙方实施连带处罚的权利。
18. 甲方停产检修前一天,专人电话通知乙方相关人员。
19.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去有严重失职和过错的乙方人员。
20. 甲方有权对进过培训教育仍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进行及时更换。
21. 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相应义务或连续三个月安全、生产、设备绩效考评月度评价(评价标准按照炼钢厂管理规定执行)被评为70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付违约责任。
22. 甲方若因发生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调整或其他重大变化,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合法经营,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具备法律规范要求的各种条件,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2. 乙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相应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3. 乙方须承诺派往甲方工作的人员均与乙方建立了劳动协议关系并办理了相关的各类保险,乙方与其人员产生的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规章制度、规程和技术资料等负责保密,不得泄密、转让、随意涂改。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规章制度、规程和技术资料等的泄密、转让、涂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损失。
5.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规章制度、规程和技术资料等要求编制生产作业标准,并根据生产作业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和设备的点巡检、维护等工作。
6. 遵守公司、厂处、工场相关制度,不准偷盗公司财物、不准打架斗殴,违反公司制度一律予以辞退。
7. 乙方人员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管理及安排,有义务参加甲方的各种培训、考试等工作。
8. 岗位上各种标识牌、警示牌、防护设施严禁私自拆除;各种操作箱、操作开关按钮严禁触动。正确使用所需的各种清扫卫生的工具,不得随意损害、丢弃,按照5S管理要求进行定置摆放。
9. 乙方须制定与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报甲方批准备案。
10. 对突发故障进行抢修时,乙方任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并保证通讯畅通。保证满足设备抢修所需的人员、工器具等现场需求,保证甲方提出的抢修时间。
11. 乙方应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检修会议。对生产中发现的设备重大隐患和安全隐患须书面报告甲方主管人员,如隐瞒不报或迟报,由此发生事故停产则加倍处罚。
12. 清灰所需的工程车辆(吊车等)及工器具由乙方负责。
13. 清灰需要拆除及封堵0米地面、16米厂房顶,21米厂房顶、28米厂房顶、33米米厂房顶、41米厂房顶及精炼各平台处的由乙方负责。
14. 每条管道每年清理1次,(需结合现场设备检修时长而定是否清灰,合计4条管道)由乙方负责。
15. 清下的积灰三天内清理完成并运出炼钢厂厂房外,保证管道附近设备周围卫生无积灰及杂物由乙方负责。
16.  生产所需的材料、工具等必须通过正常手续获得,不得随意使用甲方现场存放的材料、工具;违者按照物品采购价格的双倍进行处罚。
17. 协力人员入厂前乙方应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乙方人员若发生伤亡或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甲方损失或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可应乙方申请提供必要的协助措施。
18.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应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及相关待遇,甲方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协力人员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奖励及处罚约定
甲乙双方就对乙方违约处罚进行约定,处罚金额在当月结算中体现。
具体条款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1
乙方必须依照炼钢厂、辅助工场相关安全、设备管理、生产规定、卫生等制度执行,检查发现作业区域卫生不合格、清理进度缓慢、清理不彻底等,每次考核500—2000元
2
因组织不力,对炼钢生产造成影响的,依照炼钢厂相应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
因通讯工具不畅通,影响生产和工作安排,考核:100-1000元/次。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加倍考核。人为破坏、损坏、丢失车间通讯设备、生产、维修及维护工具等,除给予相应考核外,必须照价赔偿
4
甲方依据现场检修情况,提前通知乙方负责人***
***
乙方承包范围内因人员或其它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清理量,需要甲方人员协助时,从乙方当月结算中扣除每人1000元/班次
6
乙方高空作业未系好安全带,一经发现驱逐出厂,并考核施工方1000元
7
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未佩戴煤气报警仪的每次考核1000元
8
乙方未尽到协议规定的义务或未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本协议其它条款又无明确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9
施工期间损坏甲方设备设施的需原样修复,对生产造成的间接损失按价值赔偿
10
生产、质量、设备事故等考核参照合同中规定执行
11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地净,未完成一次考核200元
第六章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属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协议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犯,按甲方相关制度规定支付违约金。
(3)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4)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5) 本技术协议所称“考核”“扣罚”是指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甲  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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