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7 |
---|---|
截止日期: | 2019.10.29 |
招标代理: | 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长虹西道(光明路-**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虹西道(光明路-**路)道路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 以北行审批【****】***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监理进行 |
关键词: | 监理 道路 路 |
长虹西道(光明路-站前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虹西道(光明路-站前路)道路工程已由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北行审批【2019】140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山市路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虹西道(光明路-站前路)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唐山市路北区长虹西道(光明路-站前路) ;
2.3、建设规模:长虹西道(光明路-站前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204.524米。道路断面:道路标准段红线宽35米,其中中央分隔带宽2.5米,两侧机动车道各宽9米,两侧绿化设施带各宽2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2.5米,两侧行人道各宽2.75米。两块板自行车上便道道路型式。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5、质量标准:合格;
2.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7、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报 名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在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
4.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网址 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 2019年9月29日上午 9:00时至 2019年10月10日下午17:00时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使用河北 CA 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4河北 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进行咨询办理 。“惠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和CA办理咨有联系方式***
4.5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0月29日9时30分, 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75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唐山市路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唐山市长宁道31号 |
地 址: |
|
邮 编: |
063000 |
邮 编: |
050000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0315-3105680 |
电 话: |
13292589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