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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SJ1标段标段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7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7
截止日期:2019.10.24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永源镇)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永源镇)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列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全省百大项目计划的通知》(黑政发[****]*号),根据《关于印发<全省百大项目投资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列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百大项目计划的通知》(黑政发[2019]4号),根据《关于印发<全省百大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黑发改规[2019]3号),并经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段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毕,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主线(AK104+000~AK255+500),全长151.5km,路基宽度27.0m,局部路段(AK222+300~AK227+150)为分离式断面,路基宽度13.25m;哈尔滨绕城高速连接线(LK0+000~LK30+750)长30.75km,路基宽度27.0m;拉林连接线(LK0+000~LK7+172)长7.17 公里,路基宽度12m。

本项目起点位于五常市山河镇以南,吉黑两省交界处,与吉黑高速吉林至荒岗(吉黑省界)建成段终点顺接,辟新线,在国道嘉临公路东侧向北走行,经万宝屯、万宝村、靠山屯、山河镇、太平庄、太平川村,跨越拉林河,经宁家屯、永联村、红光村、杜家镇东、四方地村、江家屯、褚家村、永发屯,在五常镇东侧跨越国道饶盖公路,经韩1-15家围子、太平庄屯、福兴村、车家沟子、桃山屯、三缘寺、安家镇东,跨越牤牛河,在磨盘山供水管线泵站东侧山坡布线,经于礼屯、李家瓦房、背荫河东、孙友屯、富有村、大洼、黑牛圈村、靠山村、岳家村、兴隆乡东侧、大北沟、董家窝堡、红兰旗村、厢蓝旗,折向东,经新甸村,至阿城区,经阿城区爱民村、双丰街道南侧,跨越阿什河,经新光村,连续跨越绥满公路、绥满高速、滨绥铁路,下穿哈牡客专,经岭西村、红星镇西、南红村、料甸镇东、北红村、兴东村,跨越滨绥铁路宾西支线,穿越高压输电走廊,终点位于阿城区蜚克图镇与道外区永源镇交界处,哈同高速与哈佳铁路之间。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吉林市。

2.3招标范围:

SJ1标段:负责本项目全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全线机电(含监控、通信、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等)、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场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勘察、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施工图设计,洪水影响评价,编制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后续服务,技术类协调和服务工作(包括文件报批、专项评估审查及报批等)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其他所有工作。本标段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牵头人。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汇总和协调工作,包括概算、预算文件汇总,与SJ2标段及其他设计单位的协调统一工作。

SJ2标段:全线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场区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需要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要求提供房建施工所需的全部设计图纸、资料及效果图等后续服务,技术类协调和服务工作(包括文件报批、专项评估审查及报批等)等

2.4本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为2个标段:勘察设计标段(标段编号:SJ1、SJ2)。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标段

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规模

最高投标

限价(元)

1

SJ1

主体、交通等工程勘察设计

负责本项目全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全线机电(含监控、通信、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等)、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场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勘察、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施工图设计,洪水影响评价,编制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后续服务,技术类协调和服务工作(包括文件报批、专项评估审查及报批等)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其他所有工作。本标段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牵头人。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汇总和协调工作,包括概算、预算文件汇总,与SJ2标段及其他设计单位的协调统一工作。

主线151.5km

 

哈尔滨绕城高速连接线30.75km

 

拉林连接线7.17 km

118619638

2

SJ2

房建工程

勘察设计

全线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场区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需要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要求提供房建施工所需的全部设计图纸、资料及效果图等后续服务,技术类协调和服务工作(包括文件报批、专项评估审查及报批等)等。

46000 m2

8074840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勘察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如下::

SJ1标段(主体、交通等工程勘察设计):

(1)合同签订后45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15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45日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50天内完成;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SJ2标段(房建工程勘察设计):

(1)合同签订后45日内,通过勘察外业验收并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

(2)勘察外业验收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15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日内,提交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6质量要求: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7安全目标:勘察设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SJ1标段: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SJ1标段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SJ2标段: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SJ1标段:

(1)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工作,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160km;

(2)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160km;

(3)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160km。

注:高速公路项目指的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SJ2标段: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房屋建筑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46000 m2。业绩可以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也可以是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满足上述要求的勘察和设计内容可以是相同的项目,也可以是不同的项目。

3.2本次招标SJ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SJ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SJ2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另一成员至少应当具备除牵头人已有资质以外本标段要求的其他资质。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928000020191082400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6.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授权人员。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1023900,投标人应于该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24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线上远程开标时间: 20191024900分,请根据本标段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

6.5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19102490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6.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SJ1标段人民币50万元,SJ2标段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工程保证保险,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更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通知》规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72小时。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6.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目标及勘察设计服务期;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303653091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

电    话:010-51656899-863、861

项目专用电话:***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

网    址:www.bjztc.com

                                                           2019927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SJ1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SJ2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

1、SJ1标段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SJ1

(1)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工作,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160km;

(2)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160km;

(3)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160km。

SJ2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房屋建筑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46000 m2。业绩可以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也可以是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满足上述要求的勘察和设计内容可以是相同的项目,也可以是不同的项目。

 

注:

  1. 高速公路项目指的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

  2.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 高速公路设计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2018年度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

1、近三年: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SJ1标段

项目负责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在近8年作为项目负责人***

SJ2标段

项目负责人***

***

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近8年作为项目负责人***

注:

1、近8年:201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初步设计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专业。

3、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年限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高速公路项目指的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最近一年(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最近一年(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指定账户;

c.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完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个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0  分

业    绩:   25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

建议书

4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对招标项目理解深刻,对项目区域建设条件、地域特点调查细致、认识清楚,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工程造价控制思路及措施,酌情得分。一般得9-11分(不包含11分),较好得11-13.5分(不包含13.5分),优秀得13.5-15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认识深刻、理解到位,处理方法及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酌情得分。一般得6-7分(不包含7分),较好得7-9分(不包含9分),优秀得9-1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对勘察设计工作量认识全面准确,在设计周期内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酌情得分。一般得3-3.5分(不包含3.5分),较好得3.5-4.5分(不包含4.5分),优秀得4.5-5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酌情得分。一般得3-3.5分(不包含3.5分),较好得3.5-4.5分(不包含4.5分),优秀得4.5-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后续服务人员、交通、后期保障等安排详细具体,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保证措施得当,酌情得分。一般得3-3.5分(不包含3.5分),较好得3.5-4.5分(不包含4.5分),优秀得4.5-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SJ1标段作为项目负责人***

 

SJ2标段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

注:

1、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项规定执行。

2高速公路项目指的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3项目负责人***

***

评标价

10分

评标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次招标E1=0.5;E2=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业绩

25分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15分;

SJ1标段: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累计里程,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每增加50km,加2分,最多加10分,不足50km整数倍部分,不计算加分。

注:高速公路项目指的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SJ2标段: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房屋建筑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以标段计),且每个项目(以标段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 m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5分,最多得10分。

注:业绩可以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也可以是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满足上述要求的勘察和设计内容可以是相同的项目,也可以是不同的项目。

履约信誉

5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3分;

加分项如下:

1、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3、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17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4、投标人2018年度和2017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均无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加1分。

5、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为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注:

1.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版)的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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