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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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综合行政执法局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天智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财政资金239万元/年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配套服务标准及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行业标准和相关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偏向性、歧视性和不合理条款。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该项目实质性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履约及验收严格按川财采﹝2015﹞32号文执行。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建议采购(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征求意见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请以书面形式(包括意见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大邑县体育场西路28号
联系人***
电 话:028-6929599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天智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