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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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CAZFCGGK****-**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采购办批准,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就***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机动车遥感黑烟抓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
CAZFCGGK2019-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采购办批准,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关于机动车遥感黑烟抓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AZFCGGK2019-49号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关于机动车遥感黑烟抓拍项目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人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2019年 9 月 26 日至2019年 10 月09日;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4.售价:免费
(注: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报名及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报名(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9年 10 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00秒,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 10 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00秒,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需交纳。
十二、 采购人、采购机构等:
1. 采购机构: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3室。联系人:钱月英 联系电话***
2. 采购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联系人:刘小宁 联系电话***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淳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方建宏 联系电话***
十三、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 9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