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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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普查成果集成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号)要求:****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普查成果集成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要求: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项目服务主要有:建立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信息数据库;编制全省普查公报,全面体现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移动源普查对象信息,分析水、大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各类污染物产排、处置情况;编制全省普查数据分析报告,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集的编制和图集的绘制,分区域、分行业体现主要污染物产排及处置情况,研究累积性和综合性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及分布。预算:170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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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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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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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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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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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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