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6 |
---|---|
地 区: | 常州市 |
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z.jsggzy.jszwfw.gov.cn/)的 《竞价交易规则》、《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cz.jsggzy.jszwfw.gov.cn/ )的《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
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名称 |
青龙苑一期B区11号店面房 |
项目编号 |
320402201992648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09-26 9: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09-26 15: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止。 |
一、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
标的基本情况 |
|
青龙苑一期B区11号店面房 |
标的类型 |
|
|
所在层数 |
|
|
租赁面积约(㎡) |
106 |
|
租赁期限(年) |
3 |
|
装修期限 |
|
|
标的状态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其他情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价(元) |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承租方禁止经营培训机构、餐饮行业(包括小吃、点心、西点、奶茶制作等)、殡葬用品、香烛销售、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废品回收、建材店、门窗制作、五金加工、网吧、游戏厅、麻将馆、快递服务、洗车店、汽车装潢、汽车展示、汽车修理及从事其他任何违法行为及影响市容环境的经营; 2、该店面房不得擅自开门,如需开门必须征得出租方审批同意; 3、店招店牌的安装由承租方承担,但须经街道城管科审批同意; 4、该店面房按现状出租,不允许转租。 |
二、出租方概况
出租方承诺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
注册地址 |
|
|
出租行为批准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批准文件名称 |
|
三、承租方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竞价项目仅限2019年第8期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开招租征集公告期内该标的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参与。 |
||
承租相关要求 |
租金底价(元) |
26500 |
|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
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必须在《承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至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
||
承租押金(元) |
0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8000.00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在2019年第8期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开招租征集公告期内缴纳 |
||
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合同签署后,承租方凭出租单位开具的租金收款凭证至交易中心退取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以公示的租金底价为起始价格启动竞价系统后,各意向承租方针对标的均不应价造成标的流拍的; (3)成交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或《房屋租赁合同书》的; (4)成交后,承租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佣金的。 (三)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 |
||
标的交割 |
(一)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二)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
|||
|
|||
|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察看标的 |
|||
报名时间 |
2019年09月26日 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6日 15时00分 |
||||
报名手续 |
(一)本竞价项目仅限2019年第8期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开招租征集公告期内该标的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参与。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招租公开征集公告规定时间内将出租方资格审核后同意报名的回执及相关报名材料提交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624室(节假日除外),并在报名结束前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CA申购等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
||||
|
交易方式 |
(一)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经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与承租方承诺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交易中心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
|||
竞价安排 |
注意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后竞价会开始前通过会员注册账号及时进入竞价系统查看竞价通知,需通过网络竞价成交的,请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参加竞价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500.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09月27日 14:00- 16:00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方式 |
*** | 0519-85588172 |
|||
技术支持 |
0519-8558821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常州市锦绣路1-1号624室 |
||||
其他 |
传真0519-85588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