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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大石小学校迁建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竟争性发包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5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5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大石小学校迁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批准:本项目已经***教育委员会批准建设。 *、工程地点:***大石小学校校园内。 *、发包内容:***大石小学校迁建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明确的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工程量招标清单、本工程的预算评审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垫江县大石小学校迁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项目批准:本项目已经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批准建设。
3、工程地点:垫江县大石小学校校园内。
4、发包内容:垫江县大石小学校迁建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明确的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工程量招标清单、本工程的预算评审疑似问题回复及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施工范围与发包内容一致。
5、发包人:垫江县大石小学校。
6、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7、发包文件编号:DJJYGCSGXXZXFB2019挂019 。
二、发包方式
公开竞争性发包确定施工承包人。
三、承包方式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方式。
四、竞标资格
1、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会。
2、开标时,招标人先行核实竞标人参加开标会现场人员身份及递交竞标保证金情况。竞标人现场代表须出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递交的竞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
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不能装入竞标文件袋内,需在开标时按招标人要求现场出示。
3、竞标人参与竞标时应提交公司合法有效的如下资质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并装入“资质审查文件袋”内:
3.1 对本发包文件的《确认文书》(按附件的规定格式);
3.2 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均按本比选公告附件的规定格式);
3.3 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3.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在渝负责人或在渝技术负责人***
3.6 重庆市外企业须提交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3.7 诚信声明(按附件的规定格式);
3.8 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能显示出竞标人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出具有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标截止之日止),同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
3.9 技术负责人***
3.10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的施工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量)员不少于一人、电工员不少于一人。
3.11 竞标人组建的本项目建设技术负责人***
3.12 法定代表人竞标承诺书、低价竞标风险担保承诺函(按附件的规定格式);
3.13 竞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
发包人要求:竞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除《确认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诚信声明、法定代表人竞标承诺书、低价竞标风险担保承诺函外均收清晰的复印件或电脑打印件(复印件或电脑打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竞标公司在提交发包文件规定的竞标文件时,同时另行装袋提交对应的资质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不得重复任职。
五、最高限价
本招标项目设竞标最高限价为¥1786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其中含: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3493元,大写人民币; 叁仟肆佰玖拾叁元整)。
1、竞标最高限价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用、施工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保险费、临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转运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弃土、垃圾等的清除处理费。竞标人的报价亦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所列费用,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竞标人在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竞标总报价不得超出竞标最高限价,否则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竞标人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如中标人报价存在明显低于成本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按《垫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垫江府发〔2016〕24号)第42条之规定执行。
六、工期要求:
本建设工程合同工期为35日历天,于2019年11月15日前承包方全面完成本承包工程,且完成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完成清场;其中本工程中的污水管网施工要求承包人于2019年 11 月1日前完成并经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初检合格。
因发包方原因、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或不可抗力致工期顺延外,工期每延误一天扣承包方工程款叁佰元整,累计递减工程款。
七、竞标须知
1、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税,由中标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争性发包文件售价:¥0.00元。
交易服务费:¥0.00元。
3、本竞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发包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标人自行踏勘。
本工程各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周边环境、建筑材料工具装卸限制、储存空间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及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若潜在竞标人对本工程竞争性发包文件及相关的补遗资料、通知等全部内容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我校;若有质疑,请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向我校书面提出,逾期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
6、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诚信声明进行核查。若经核实中标候选人存在与诚信声明不相符的情况,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应提交并留存采购人的资质审查资料须按上述指定顺序装订并装入“资质审查文件袋”内;应提交的“竞标报价文件袋”内须装入按附件规定格式的《竞标报价函》。
8、“资质审查文件袋”和“竞标报价文件袋”须在密封处用纸条密封后加盖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竞标项目名称、文件袋名称及竞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上述两袋竞标文件及对应资质原件。
9、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标文件时,应先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
10、竞标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竞标纪律,公正廉洁,不得作弊,不得“围标”、“串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工程款拨付时,中标人必须向学校提交: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全额缴纳相关费税的证明材料,“一金三制”相关纸质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12、发包人及承包人应完整收集本项目采购相关资料。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双方配合完善本项目采购资料,待工程结算及审计(审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后续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八、安全要求
我校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将 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承包人,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我校将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九、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及参与竞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竞标人独立承担自己参加本次竞争性发包活动的所有费用。
十一、竞标保证金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应按本发包文件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竞标人未按本发包文件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的,其递交的竞标文件无效。
1.竞标保证金¥34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
2、递交方式: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现场将缴存竞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出示给采购人检查【要求由竞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学校财政专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收款单位:垫江县财政局;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用途:垫江县大石小学校迁建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竞标保证金)】
3、开标后按下列情况退还或处理:
(1)在开标现场,若收到竞标公司现场代表书面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招标人根据处理意见转账退还。
(2)在开标现场,未收到竞标公司现场代表书面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
3.1 未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在开标现场对开标记录表、招标结果签字确认完成后,转账退还至原进账账户。
对中标候选排名前三名以后未现场签字退款的公司,由该公司预约招标人签字后转账退还至原进账账户。
3.2 进入前三名公示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退还时限
3.2.1 无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
3.2.1.1 招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无质疑、投诉,招标人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一次性全额无息转账退还至原进账账户;
3.2.1.2 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的竞标保证金,在足额递交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招标人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转账退还至原进账账户。
3.2.2 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招标人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4、因承包人原因,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工程结算不能按时送审计(审查),处罚扣减其暂存我校的履约保证金50%上缴县财政专户。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或竞标文件有效期内竞标人撤回其竞标文件;
(2)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竞标资料行为的,或其他有意扰乱招竞标活动秩序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承包人不按规定签约,或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权益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文件作废,取消竞争资格;若已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竞标人未准时参加招标会议,或现场代表身份核实有误的,或开标中途离场不能立即澄清相关问题的,或竞标相关资料及需核验原件逾期(通知提交后5分钟内未能提交的)送达的;
2、竞标文件未按本发包文件规定装袋密封,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3、竞标人未按本发包文件规定按时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的;
4、竞标文件袋内装入资料与封面上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公司名称、文件袋名称不一致的:
5、规定提交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应录入的信息错误或不全的,或未按规定格式的,或规定提交的资料属两次及以上打印完成的,或提交的原件、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填写不完整、或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6、提交的资料不在有效期内;
7、针对本项目竞标资料签署时间不在有效期内(本有效期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标截止之日止);
8、经查,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9、竞标报价函字迹模糊、涂改数字、大写错误或不规范的,或出现多个报价的,或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改动、暂定金改动、暂列金改动、竞标总报价超出竞标最高限价的(注:本次招标只接受电脑打印的竞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对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其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0、提供虚假竞标资料行为的;
1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竞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本发包文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十三、定标办法
1、唱标前所有审查均合格的竞标人取得唱标竞争资格。
2、依据经唱标的竞标人竞标报价,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竞标报价为拟中标价。
如果最低竞标报价出现并列,按随机抽取原则由并列的最低竞标报价者当众现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履行竞标承诺,则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依序成为中标人。
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确定原则: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作为其中标价。
递选的中标人仍需交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若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均不愿按上述中标价确定原则确定的中标价为其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则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3、对竞标人恶意低价中标,招标人将书面报请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1、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竞标项目最高限价85%,发包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候选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部分的等额现金担保。
中标候选人向发包人提交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时限为竞争性发包结果公示期满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
2、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账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计算)提交发包人。
发包人收取的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及履约保证金,均要求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学校财政专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收款单位:垫江县财政局;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款项来源:垫江县大石小学校迁建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保证金),提交银行加盖鲜章的进帐单,待本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办理一次性全额无息转账退还至承包人基本账户的相关手续。
3、建设规模在1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到垫江县人社局503室劳动监察大队按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须出示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资料原件(提交加盖施工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否则不能签订合同,更不能进场施工。
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一周应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公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无异议的情况下,承包人按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相关规定退还。
4、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我校上交国库。
十五、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竞争性发包结果经公示3个日历天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到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承包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到校签订合同。
承包人逾期未到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与我校签订合同,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权益,我校在征得相关部门批示同意后将依序与后续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承包人到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校提交: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提交贵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领取中标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包人与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发包文件要求签订施工合同,不得违背竞争性发包文件既定的实质性要求。
发包人、中标建司均应对所签的每份合同加盖骑缝章;中标建司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清晰的合同专用章。
4、第一中标候选人未书面向发包人提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竞标承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益。
5、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其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由发包人视情况将中标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若给发包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六、结算原则、付款周期及支付方式
1、施工企业已完成发包内容的全部工程量:结算价 = 中标价
2、施工企业已完成发包内容的全部工程量,又存在有经审批同意的追加工程量:结算价 = 中标价 + 追加工程价
3、未完成发包内容的全部工程量或有工程变更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发包内容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价 =
其中: = 发包人第i项预算单价×﹝中标价÷发包人本次招标预算总价﹞×第i项实际完成工程量 ,n=1、2、3、……。
最终结算价 = 发包内容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价 ± 设计变更价。
4、有暂定金或暂列金时:
结算价 = 中标价 - 暂定金 + 暂定金据实结算价 ± 设计变更价。
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在工程结算时结算价根据发包人、工程监理和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变量进行调整,其价格按下列顺序、方法确定:
(1)发包人预算书中有对应的项目,按照发包人预算书价格并结合中标价与发包人的预算总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2)发包人预算书中无对应项目的,按“2018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计算,人工、材料、机械价按竞标当月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垫江栏)执行,并结合中标价与发包人的预算总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6、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发包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程增减变更签单。
结算严禁高估冒算,若审减金额超过结算审定金额10%的,所有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在支付本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结算送审资料中必须含有隐蔽工程的能完整反映工程量的图像或图片资料,图像或图片资料中必须含有施工现场特定参照物(背景、标尺、标注等)。
7、付款方式:
(1)发包人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先行拨付给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2)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付款分2次:第1次,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甲乙双方配合完善本工程全部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审定金额的97%;第2次,余下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壹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3)每次工程款拨付时:企业须提交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全额纳税的“两票一证”【两票指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发票(地税及国税出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一证指建筑服务项目税收情况证明】;拨款金额的30%拨付到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中。
8、支付方式:所有款项均以转账方式向承包人支付。
十七、监督管理
本次竞争性发包的全过程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十八、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即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栏目(http://cqsdj.gov.cn/zfcg/zbtb/)]直接下载(或索取)本项目的发包文件、图纸图说、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更正通知等相关资料,不管竞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都视为竞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竞争性发包过程和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本竞争性发包文件开始发布至规定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开始时间前,各竞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栏目(http://cqsdj.gov.cn/zfcg/zbtb/)]上发布的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十九、竞争性发包时间及地点
1、竞标人于2019年9月30日14∶30至15∶00在垫江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招标竞标室(位于垫江县滨河东路1947号,县城南门坝,垫江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公楼底楼)报名签到,同时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递交竞标文件及对应的资质原件。
竞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开始的时间。
开标地点:垫江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招标竞标室。
二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023 –74550131、18996829088,周老师。
招标人地址:***
2、监督单位: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计财科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
彭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
垫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监组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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