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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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区养老服务综合中心房屋租赁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徐智 |
关键词: | 租赁 |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的委托,就高淳区养老服务综合中心房屋租赁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25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徐智勇 |
南京市栖霞区住建局 |
王 闵 |
南京市城市建设委员会 |
吉同路 |
江苏省住建厅住宅中心 |
2、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简介:
为夯实居家社区养老基础、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搭建平台,围绕“增量、增能、增效”的目标,建设“一行一院八中心”。
为便于管理和养老服务工作建设长期稳定发展,我局与江苏君之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租用江苏君之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高淳区淳溪街道太安路158号11号楼(苏农黄健大楼)第一层150平方米、第四层全部房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及餐厅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
(3)采购项目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3、论证意见:
根据高淳区民政局提供的房屋租赁项目采购情况说明,论证小组论证意见如下:
1、 高淳区民政局的需求在当地无替代供应品。
2、 目前潜在供应品拥有者能够提供整套装修及环境支撑,对情况较为熟悉,对接方便,可有效的降低建设成本,节省财政资金。
综上,高淳区养老服务综合中心房屋租赁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可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江苏君之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4、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19年09月26日起至2019年10月08日17:00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联系事宜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漪路18号 |
王主任 |
18018055027 |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
丁莹 |
025-69576328 |
6、有关说明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