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第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第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 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市江都区第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自来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作的督办函-苏建函城【2018】3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扬州市江都区第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仙女镇G328与广州路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 / 2.1.3合同估算价: 3312.59731万元 2.1.4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 2020年5月18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扬州市江都区第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细格栅及预臭氧接触池、中间提升泵房、深度处理组合池、液氧站、回用水池、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及调理池、臭氧发生间、脱水机房、反冲洗风机房及变配电间、雨污水、道路、室外照明、工艺管道等工程施工(不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8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企业自 2014年09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以承建过(新建或扩建、改建)5万m3/d【或单项合同造价2600万元(不含设备造价)】及以上的给水厂(或污水厂)工程(承包内容应含有沉淀池或滤池或清水池或预臭氧接触池或深度处理组合池或回用水池或排泥池或浓缩池或调理池或平衡池或调节池或氧化池或二沉池)为准(有效期限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单项合同造价是不含设备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详见格式)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年10月21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 邮 编: 邮 编: 225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0514-86831819 传 真: 传 真: 0514-8683181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年0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