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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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厅东院生活用水系统改造项目) **省**厅根据**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号的要求,对省**厅东院生活用水系统改造项目二次挂网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采 购 人:**省**厅 (二)项 |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厅东院生活用水系统改造项目)
湖北省公安厅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22989号的要求,对省公安厅东院生活用水系统改造项目二次挂网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采 购 人:湖北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省公安厅东院生活用水系统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磋商采购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1)预算执行计划号:鄂采计[2019]-22989号
(2)项目包名称:省公安厅东院生活用水系统改造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生活用水系统改造
(5)数量:一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预算:11.5万元
(8)工期: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
(9)质保期: 二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截图打印);
4、竞标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 9月25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二)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昌区雄楚大道181号(湖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评标室北104。
(二)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武昌区雄楚大道181号(湖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评标室北104。
(二)时间:2019年10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谈判会。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省公安厅
地 址:武昌区雄楚大道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