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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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8 |
招标代理: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Z***地块幼儿园装饰装潢工程(项目名称)**GZ***地块幼儿园装饰装潢工程EPC总承包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地块幼儿园装饰装潢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GZ |
关键词: | 幼儿园 |
本招标项目 扬州GZ062地块幼儿园装饰装潢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扬州GZ062地块幼儿园装饰装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扬邗发改投【2019】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竹西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扬州GZ062地块幼儿园装饰装潢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郭庄路南侧,吉亮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 装饰装潢面积约为3709.4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1222.28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1 月1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年 11 月 15 日 ,竣工日期: 2020年2 月 27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建筑图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效果图、满足使用要求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装饰、水电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所有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含装饰、水电及配套工程等所有工作)。另需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及相应的其他工作等。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等工程施工。5)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核验的承接范围必须包含建筑装饰设计丙级业务范围的内容)】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核验的承接范围必须包含建筑装饰设计丙级业务范围的内容)】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有效期内)】施工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资格,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8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 2017年09月01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8年09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 2019年06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年10月28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竹西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 编: 邮 编: 225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1875271668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