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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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年中央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 ***农业农村局的*******年中央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已经沭发基[****]***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企业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沭阳县2018年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370001001
沭阳县农业农村局的沭阳县2018年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经沭发基[2019]4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企业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沭阳县2018年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北丁集乡、东小店乡、高墟镇、耿圩镇、官墩乡、韩山镇、胡集镇、湖东镇、华冲镇、李恒镇、刘集镇、龙庙镇、马厂镇、茆圩乡、庙头镇、南湖街道和七雄街道、钱集镇、桑墟镇、十字街道、塘沟镇、潼阳镇、万匹乡、吴集镇、西圩乡、贤官镇、新河镇、颜集镇、沂涛镇、悦来镇、扎下镇、张圩乡、章集街道、周集乡、陇集镇。
1.2 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按实际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2018年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1.7本项目预算价2404.7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2400万元,高于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 。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4.4、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承建过单份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注: 投标单位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CA系统中,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未按此要求不予认可,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负责。
4.5、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分值达到70分及以上。以提供的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6其他条件:
4.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6.5.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6.5.2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4.6.6 项目负责人***
4.6.6.1 项目负责人***
4.6.6.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4.6.6.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6.7 项目负责人***
4.6.7.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6.7.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7.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4.6.8项目负责人***
4.7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6日 08:30至2019年10月0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4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沭阳县学院路南侧、沭阳如东高级中学北侧 |
地 址:沭阳县三匹马建设银行三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 话:1332784273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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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600 |
邮 编:223600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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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5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