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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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4 |
地 区: | 郑州市 |
内 容: | **中科**产业技术研究院实验室通风系统施工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中科**产业技术研究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科**产业技术研究院智汇谷实验室通风系统施工项目 *.*建设地点:**省******鸿宝路与鸿苑路交叉口北侧金科 |
关键词: | 实验室 |
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实验室通风系统施工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智汇谷实验室通风系统施工项目
1.2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鸿宝路与鸿苑路交叉口北侧金科·智汇谷内
1.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分别为金科·智汇谷5号楼1-8层和6号楼1-4层实验室通风系统施工工程
1.4 总投资:约150万元。
1.5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
1.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风管、风机、尾气处理系统、变风量控制系统的安装工作,排风系统变风量控制系统与通风橱之间的调试工作及为实现使用功能所进行的现场改造工程等
1.7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度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投资额15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通风系统工程业绩(需提供双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2.4信誉要求:
①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有一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④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5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及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牛顿国际A座10层1007室接受初验,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借用资质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注: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3.2 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处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14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牛顿国际A座10层1015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官方网站》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
地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