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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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包头市 |
内 容: | ***第三医院陪护服务项目资质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第三医院陪护服务项目资质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政采XZDFW****-***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 |
包头市第三医院陪护服务项目资质招标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三医院陪护服务项目资质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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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88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XZDFW2019-097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其他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投标人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能力的供应商,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四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9月25日 08:5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08日 08:5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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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09:2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09:2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第三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280****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603042009200102345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 ||||||||||
项目负责人*** | 刘丹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889217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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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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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三医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