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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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5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大楼搬迁装修工程 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大楼搬迁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生态环境局,招标人为*****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
关键词: | 环境监测 改造工程 实验室 |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大楼搬迁装修工程
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大楼搬迁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招标人为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2.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626.32509万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520万元;
2.1.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2日到2020年02月18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内部分项目装修改造、实验室装修改造、水电安装、气体管道和通风系统改造、实验室设备采购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处在有效期内);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4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250万及以上的实验室装修项目(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2)2017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018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2019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处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09 月 25 日至 2019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9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东路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
电 话:0513-88810876 电 话:0513-81819577(窗口)、81813576
2019年 0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