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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萃苑(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二次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4 标签: 江西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4
截止日期:2019.10.17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 星洲萃苑(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赣蓉招字(****)第**号 *.招标条件 星洲萃苑(一期)为*场化项目,且已在**省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统一项目代码:****-******-**-**-******,现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招标人为**城*投资控股集团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星洲萃苑(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赣蓉招字(2019)第31号

1.招标条件

星洲萃苑(一期)为市场化项目,且已在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统一项目代码:2019-360798-70-03-012469,现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招标人为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赣州民晟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有关部门核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星洲萃苑(一期)投资、设计、采购、施工(F+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星洲萃苑(一期)用地面积约80亩(含幼儿园用地7.85亩),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户数约887户(最终指数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核批的数据为准),概算工程费用(含设计费)约5.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才住房、幼儿园、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公厕、环卫工人休息站、商业服务用房、健身室、电信所、邮政所、物业用房、地下车库、架空层等(其中约15%的计容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涉及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电梯及基建用电、小区内强电、人防、弱电、给排水、小区道路管网、园林绿化等配套服务设施。

星洲萃苑(二期)用地面积约48.91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米(含人才住房和配套商业等,其中约15%的计容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概算工程费用(含设计费)约2.9亿元。由于拆迁的原因用地面积问题未解决,如招标人最终能取得土地使用权,星洲萃苑(二期)也一并纳入本项目EPC范围,并根据取得土地的间隔时间再行确定是否一次性建设。

    2.2  工程项目地址:***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资金来源:本项目为市场化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或融资。

    2.5  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投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模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投资及额度: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资,筹资额度为概算工程费的70%(招标人提供不大于30%的工程款,其中甲供材约20%)。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电梯及基建用电、小区内强电、人防、弱电、给排水、小区道路管网、园林绿化等配套服务设施)、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后续设计相关服务;

(3)工程采购: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工程施工:本项目建设内容中所有工程的施工、工程验收、工程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5)其他配套工作。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暂按一期考虑):总工期为26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60天(主体及配套专业一次性出图)。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并委托图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时间为施工图图审完成后25天内。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满足相关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和融资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2015年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融资能力:具备标普、惠誉、穆迪、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联合、中诚信、国衡信、大公国际等机构评定的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能为本项目提供大于5.88亿元建设资金的融资能力(含一、二期)。(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能达到即可)

    3.2 拟派项目人员: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之一,且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

(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工程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

(3)设计技术负责人***

(4)施工负责人***

(5)施工企业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员、质量员、3个及以上安全员。

(6)设计企业拟派“关键岗位人员”须具有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造价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人员,人员要求为7人及以上(不包含设计技术负责人***

    3.3  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

(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提供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类似业绩以设计合同原件的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

(2)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3.4  联合体投标的约定: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可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投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协议必须注明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须为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或两者为同一控股(参股)公司。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来进行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5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无商业欺诈行为、严重违约和产品重大质量问题;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公允)审计报告(需提供近三年的)。

    3.7无论投标人是否为联合体,其投资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提供任何担保或用本项目担保。

    3.8 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对应证件(书)和材料原件应由投标申请人另行装袋,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如开标询标过程中需增补材料,接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进行增补,否则视为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不满足要求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不能通过审查。(投标人所提交原件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回)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3.14 特别提示: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进行评标。

5.本项目招标人提出的要约价格

(1)本工程要约延期支付补偿年化利率(i)为8%;

(2)要约工程费用下浮率(a)为3%;

(3)要约延付期为3年;

(4)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要约价:分两部分计算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及其各配套工程设计费按17 元/㎡,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的总面积为准。

第二部分:人防工程设计费按13.5元/㎡,人防面积以赣州人防办公室批复的人防建筑面积为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9月24日至 2019年10月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2 由于开标时不需要提供施工设计图,所以投标时间按22天设定,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9:30。

    6.3本项目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公示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民晟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春华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建平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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