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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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9 |
地 区: | 汕尾市 |
内 容: | 0024061021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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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尾红色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尾红色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促进局 以 红经发[2019]2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尾红色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尾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东尾村下辖的四个自然村(西岭村、新岭村、东尾村、东风村)主要活动村域,涉及面积约428145平方米。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路灯工程、监控工程。 2.4、招标范围:完成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尾红色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的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施工,以及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由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总承包管理。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492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上限价约39.7万元,工程设计费上限价约163.3万元,工程施工费上限价约4721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2.6、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段,计划总工期220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15日历天、工程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工程施工180日历天(以发出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均要求符合该项目建设工程行业勘察设计的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拟派本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资格;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应于2019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30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下午 3 时至5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投标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4.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且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4.2、企业介绍信(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3、工程勘察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②勘察项目负责人*** 4.4、工程设计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②设计项目负责人*** 4.5、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②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③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或C类)复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投标申请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企业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0 月29 日10时30分,地点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 。 5.2、开标时间为2019年 10 月 29 日10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地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政编码: 516400 联系 人: 曾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13302688866 电 话: 0660-6626888
2019年 9 月 24 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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